推動公共文化服務高質量發展,是進一步深化文化體制改革,發展社會主義先進文化的重要任務,也是讓人民享有更加充實、更為豐富、更高質量的精神文化生活,保障人民群眾基本文化權益,滿足對美好生活新期待的必然要求。
(四)完善基層公共文化服務網絡。積極推動將公共文化設施建設納入縣城城鎮化補短板強弱項項目。根據實際,加大對城鎮化過程中新出現的居民聚集區、農民新村的公共文化設施配套建設力度。以縣級公共圖書館、文化館總分館制為抓手,優化布局基層公共文化服務網絡。強化縣級總館建設,實現總分館圖書資源的通借通還、數字服務的共享、文化活動的聯動和人員的統一培訓。合理布局分館建設,鼓勵將若干人口集中,工作基礎好的鄉鎮(街道)的綜合文化站建設為覆蓋周邊鄉鎮(街道)的區域分中心。具備條件的可在人口聚居的村(社區)的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基層服務點。推廣“烏蘭牧騎”等紅色文藝輕騎兵形式,大力發展城鄉流動文化服務。繼續推進“邊疆萬里文化長廊”建設,打造“文化國門”。充分發揮縣、鄉、村公共文化設施、資源、組織體系等方面的優勢,強化文明實踐功能,推進與新時代文明實踐中心融合發展。推動公共圖書館、文化館、博物館、美術館、非遺館等建立聯動機制,加強功能融合,提高綜合效益。
(五)創新拓展城鄉公共文化空間。立足城鄉特點,打造有特色、有品位的公共文化空間,擴大公共文化服務覆蓋面,增強實效性。適應城鄉居民對高品質文化生活的期待,對公共圖書館、文化館(站)功能布局進行創意性改造,實現設施空間的美化、舒適化。支持各地加強對具有歷史意義的公共圖書館、文化館的保護利用。鼓勵在都市商圈、文化園區等區域,引入社會力量,按照規模適當、布局科學、業態多元、特色鮮明的要求,創新打造一批融合圖書閱讀、藝術展覽、文化沙龍、輕食餐飲等服務的“城市書房”“文化驛站”等新型文化業態,營造小而美的公共閱讀和藝術空間。著眼于鄉村優秀傳統文化的活化利用和創新發展,因地制宜建設文化禮堂、鄉村戲臺、文化廣場、非遺傳習場所等主題功能空間。鼓勵將符合條件的新型公共文化空間作為公共圖書館、文化館分館。積極推進社區文化“嵌入式”服務,將文化創意融入社區生活場景,提高環境的美觀性和服務的便捷性。鼓勵社區養老、文化等公共服務設施共建共享。
(六)促進公共文化服務提質增效。推動基本公共文化服務融入城鄉居民生活,提高群眾知曉率、參與率和滿意率。繼續實施公共文化設施免費開放,拓展服務內容,創新服務形式,提升服務品質。進一步加強錯時開放、延時開放,鼓勵開展夜間服務。推動公共圖書館、文化館拓展陣地服務功能,面向不同群體,開展經典誦讀、閱讀分享、大師課、公益音樂會、藝術沙龍、手工藝作坊等體驗式、互動式的公共閱讀和藝術普及活動;鼓勵“走出去”,創新開展創意市集、街區展覽、音樂角、嘉年華等文化活動。各級公共圖書館、文化館(站)可發揮平臺作用,通過與社會力量合作、公益眾籌等方式,面向不同文化社群,開展形式多樣的個性化差異化服務。鼓勵有條件的公共圖書館、文化館提煉開發文化IP,加強文創產品體系建設。加強公共文化服務品牌建設,在全國遴選推介公共圖書館優秀閱讀品牌、文化館(站)優秀藝術普及活動品牌。面向不同年齡段群體開展特色文化服務。鼓勵各地根據實際,推動公共文化服務與教育融合發展,面向中小學生設立課外教育基地。鼓勵有條件的文化館將說唱、街舞、小劇場話劇等文化形式納入服務范圍。積極適應老齡化社會發展趨勢,提供更多適合老年人的文化產品和服務,讓老年人享有更優質的晚年文化生活。加強面向殘疾人的文化服務。